按照《自然資源部關于規(guī)范海域使用論證材料編制的通知》(自然資規(guī)〔2021〕1號),現(xiàn)將汕尾海域使用論證報告書(以下簡稱“報告書”)予以公示。
海域使用申請人:廣東百景旅游管理有限公司
海域使用論證報告書編制單位:汕尾智博海洋科技有限公司
用海位置:項目位于汕尾保利金町灣對出海域。
一、在公示期間內,單位和個人可通過來信、來電等形式,提出意見和建議。以單位名義提出,應加蓋單位印章;以個人名義提出,應提供身份證并簽署本人真實姓名。
二、公示時間:2025年1月16日---2025年2月5日止,共10個工作日
三、受理單位:汕尾市自然資源局海域海島管理科。
聯(lián)系人:薛先生;聯(lián)系電話:0660-3385329。
聯(lián)系地址:汕尾市城區(qū)政和路六號,郵政編碼:516600。
附件:保利金町灣度假區(qū)濱海旅游配套綜合項目二期保利金町灣水上活動中心海域使用論證報告表(公示稿).pdf
汕尾市自然資源局
2025年1月16日